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弓某与被告罗某、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弓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明伟,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项修成,河南天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罗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熊劲松,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林某,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弓某与被告罗某、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弓某于某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弓某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弓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4360元,减半收取32180元,由弓某负担。

审判长王国丽

审判员熊淑兰

审判员周建民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陈小莲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22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