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陈某丁,向某犯盗窃罪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南川市人民法院

(略)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2)南川法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略)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丁,曾用名陶X,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略)。2011年5月13日涉嫌犯盗窃罪被监视居住,2011年6月14日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被逮捕,同年12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现羁押于南川区看守所。

被告人向某,曾用名向X,男,X年X月X日出生于(略),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略)。2011年5月14日涉嫌犯盗窃罪被监视居住,2011年6月12日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同年12月15日因犯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现羁押于南川区看守所。

(略)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12月20日以渝南川检刑诉[2011]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丁,向某犯盗窃罪,向某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本案的判决结果需以另一案的判决结果为依据,现另一案的判决未生效,无法继续审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

代理审判员韦智宏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罗军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南川 盗窃罪 陈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