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上海万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上海明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参建撤销案

时间:2001-05-21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1)民一终字第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1)民一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明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许某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杜玉兰、方某某,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万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某,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沈寅,上海市泛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明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与上诉人上海万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房屋参建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8)沪高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8)沪高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冯小光

审判员于晓白

代理审判员吴晓芳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胡晓菲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