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申请执行人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旬阳县XX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邢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毛XX、王XX,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执行人旬阳县XX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旬阳县X镇XX路。

法定代表人耿XX,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旬阳县XX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12日作出(2011)西民四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标的为30742元。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2012年4月6日,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旬阳县XX建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104元。2012年4月26日,本院扣除执行费362元后将30742元发还给了申请执行人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向本院出具了收条,并申请终结执行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四终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坤

审判员臧振华

代理审判员高红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刘某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