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汝城县X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何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原告汝城县X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周某乙,男。

被告何某,男。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本院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原告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环城西路的房产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某、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告何某之妻何某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城县支行帐号为18-(略)xxxx的存款8084.69元及帐号为18-(略)xxxx、(略)xxxx的存款699.75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六个月,即2012年4月10日起至2012年10月9日止,冻结存款金额截至26000元,冻结期限内只准进账,不得办理支付等一切手续。存款超过26000元以上部分,可以办理支付等一切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邓朝阳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袁倩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