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杨某丙与被告唐某戊离婚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溆浦县人民法院

原告杨某丙,女,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法定代理人杨某丁(系杨某丙之父),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被告唐某戊,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某丙与被告唐某戊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杨某丙负担。

审判员李修勇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夏惠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原告 杨某 离婚 纠纷 被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