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肖某与被告彭某、卢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原告肖某。

被告彭某。

被告卢某。

本院于2011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原告肖某与被告彭某、卢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廖乡城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李某红、邝德意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简要事实及原告的诉请:2011年8月16日,原告在两被告加工厂加工木条时,左拇指被电锯锯伤,住院花费医疗费等费用7754.14元,构成七级伤残。原告诉请两被告承担损失共计80428元。

经本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彭某、卢某自愿支付原告肖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某、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车旅费、鉴定费等费用共计44000元(含已付4000元医疗费),在2011年12月30日支付10000元,在2012年6月30日支付30000元,逾期则承担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案件受理费1811元,保全费850元,合计2661元,原告肖某自愿负担661元,被告彭某、卢某自愿负担2000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长廖乡城

人民陪审员李某红

人民陪审员邝德意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邝宏琛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