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潘xx与被告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临澧县人民法院

原告潘xx,女,X年X月X日出生,土家族,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职员,住(略)。

被告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住所地(略)X镇中渡居委会梯云路X号。

负责人张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傅某,男,1964出生,汉族,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职员,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潘xx与被告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潘xx于2012年5月18日申请撤回对被告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潘xx申请撤诉系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潘xx撤回对被告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略)支行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潘xx承担。

(本页无正文)

审判长陈志刚

审判员孙凌

人民陪审员龙建华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书记员汪晨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7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