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甘肃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与海南深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0-10-26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0)海中法经初字第156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0)海中法经初字第X号

原告甘肃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住所地海口市龙舌坡X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方毅,该公司法律办主任。

委托代理人许某某,该公司班干部。

被告海南深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海口市X路X村X号。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经理。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甘肃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与海南深发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深发公司)签订一份《“红城湖国际大厦”A座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约定由深发公司将其位于龙昆南路X号“红城湖国际大厦”A座除桩基部分外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发包给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总工期为22个月;付款方式为:进场费由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自理,工程进度到全部地下室完工并验收后,深发公司开始拔款,直到验收合格,交接完一切手续后,再付4%的工程总价款,留下1%作为质量跟踪及保修费用,正负零以下工程,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按工程进度分阶段带料进场,经深发公司同意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带料垫资进场的工程款,工程进度至正负零验收合格后,十天内连本息返还50%,至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连本息返还30%,留下20%的工程,待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十天内连本息返还50%,至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十日内连本息返还30%,留下20%的工程,待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交钥匙后十日内连本息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七天内,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打入深发公司帐户200万元定金后生效。双方还对工程质量、双方责任、奖罚等条款作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向深发公司支付了200万元定金,并依约进场施工。但当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将工程建至正负零时,深发公司通知停工。停工后双方对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所施工的工程进行了结算,并将结算交由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进行审核。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经审核后确认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所完成的施工工程款为(略).13元,扣除深发公司已支付的部分款项,深发公司尚欠工程款(略).89元未付。为此,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发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略).89元、安装工程款(略).70元及利息。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如下:

一、深发公司向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偿付所欠工程款(略).89元。付款期限为: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1000万元,余款(略).89元于二OOO年十一月二十日前付清;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略)元由深发公司负担并于二OOO年十一月二十日前付给甘肃一建海南分公司。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王曼莉

审判员宋泽

人民陪审员周春香

二OOO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林海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