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申请海事债权确权案

时间:2001-07-13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0)广海法事字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0)广海法事字第X号

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X路X号。

负责人:张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俊龙,广州国际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欧某某,广州市美年泰海商海事顾问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卡斯特里公司((略))。住所地:巴拿马共和国巴拿马市纽瓦由巴里阿拉第3街卡里X号((略)-(略),REP.(略))。

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与被告卡斯特里公司申请海事债权确权案,本院于2000年8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1年5月2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于当天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委托代理人赵蝶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卡斯特里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原告于2001年5月27日将其委托代理人赵蝶生更改为欧某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诉称:卡斯特里公司所有的“卡特”轮(M/(略))于1999年9月至12月间,向原告购买了生活用品和食品等商品,共计35,995.3美元。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拖欠原告货款35,995.3美元和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该欠款35,995.3美元。

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以下证据:1、原告于1999年9月20日、10月6日和10月29日开具的、盖有“卡特”轮船章的物料报价单;2、盖有“卡特”轮船章的1999年11月20日开具的物料定单;3、被告于1999年11月24日给原告的关于同意报价并要求供应物料上船的传真函;4、32份由原告开具的、盖有“卡特”轮船章的物料供应发票。

被告卡斯特里公司没有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供的32份发票,列明了原告提供的物料项目、数量和价格,“卡特”轮船长均在相应发票落款处签名并盖上船章,合议庭对该32份发票予以确认。对原告提供的物料报价单和物料定单及被告给原告的传真函,被告没有答辩和提出异议,没有提出相反的证据,合议庭予以确认。

依据上述确认的证据,合议庭认定事实如下:

被告从1999年9月份开始委托原告向“卡特”轮供应生活用品、食品等物料。至11月26日,原告向“卡特”轮提供了32批物料,货款一共为35,995.3美元。原告就该32批物料,分别向被告提交了相应的出口专用发票,每份发票上列明所提供的物料项目、数量和价格,落款处均有“卡特”轮船长的签名并盖有“卡特”轮船章。原告在发票开出后向被告催收货款,但一直没有收到所涉发票的货款。

2000年5月24日,本院因“卡特”轮船员苏约夫·苏约等人与卡斯特里公司、吉玛印公司船员劳务报酬纠纷案裁定扣押“卡特”轮。6月30日,本院发布强制拍卖“卡特”轮的公告,原告在公告期限内以“卡特”轮拖欠其供应的物料款项35,995.3美元为由向本院申请登记债权。8月29日,本院裁定准许原告的债权登记申请。

合议庭一致认为:本案是原告办理债权登记后的确权诉讼。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属于涉外合同纠纷。原、被告没有约定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由于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均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本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原、被告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签订船舶供应合同,但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向“卡特”轮供应了物料,应确认双方的船舶供应合同法律关系成立。原告已经履行了供应物料的义务,并出具了相应发票,“卡特”轮船长对发票上的有关物料项目及其金额已签名并盖上船章予以确认,被告应该按照该确定的金额向原告支付货款。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没有证明被告已付该货款的相应证据,对原告提出确认被告拖欠其货款35,995.3美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原告请求被告给付所欠货款,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卡斯特里公司拖欠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货款35,995.3美元;

二、被告卡斯特里公司支付原告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黄埔分公司货款35,995.3美元。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2,03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受理费,本院不另清退,被告将其负担的受理费迳行支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覃伟国

代理审判员邓锦彪

代理审判员潘冠冲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书记员李韶峰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