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孙某某与唐某某、刘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人(原审原告)孙某某。

被申请人(原审被告)唐某某。

原审原告刘某某。

原审原告杨某某。

申请再审人孙某某与被申请人唐某某、原审原告刘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6日作出(2008)嘉民一(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09年8月18日,孙某某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院长王信芳

书记员潘晶莹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二中 借贷 某某 民间 纠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4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