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杨某甲盗窃案

时间:2006-12-07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忠刑初字第199号

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忠刑初字第X号

公诉机关重庆市忠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甲(曾用名杨某、杨某、杨某忠),男,生于1989年11月29日,重庆市忠县人,汉族,初中文某,无业,住(略)-1。被告人杨某甲于2005年12月26日因盗窃被忠县公安局治安罚款人民币100元;2006年4月18日因盗窃被忠县公安局行政拘留9日;2006年6月13日因盗窃被决定劳动教养一年。2006年9月2日因涉嫌盗窃罪被忠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忠县看守所。

法定代理人杨某乙,男,个体工商户,住(略)-1。

指定辩护人秦晓明,忠县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律师。

忠县人民检察院以忠检公诉(2006)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甲犯盗窃罪,于2006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被告人当庭申请和征得公诉机关同意,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李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甲及其法定代理人杨某乙、指定辩护人秦晓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甲与同案人杨某军、张攀东、高剑波、黄腾、苏琪皓(作案时均不满十六周岁)先后4次在忠县X镇盗窃空调室外机销售后共同挥霍,涉案财物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396元。其具体事实如下:

1、2006年5月3日晚,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军、张攀东、高剑波、苏琪皓盗窃忠县X镇X路纽卡斯尔酒吧安装在室外的1台美的牌KFR-DY-T型空调室外机。经鉴定该空调室外机价值980元。

2、2006年5月9日晚,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军、张攀东、高剑波盗窃忠县X镇东坡梯道“北纬30度”酒吧安装在室外的1台奥克斯牌KFR-71W/Y型空调室外机。经鉴定该空调室外机价值2550元。当晚,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军、张攀东、高剑波盗窃忠县X镇东坡梯道美康丽减肥美体连锁店安装在室外的一台奥克斯牌KFR-23W/MY型空调室外机。经鉴定该空调室外机价值630元。

3、2006年5月19日晚,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军、黄腾、高剑波等盗窃忠县X镇X街X号附X号韩舍服装店安装在室外的1台美的牌KFR-21W/DY-S型空调室外机。经鉴定该空调室外机价值3136元。

4、2006年5月23日晚上,被告人杨某甲与杨某军、张攀东、高剑波盗窃忠县X镇X路X号附X号巨琪药房安装在室外的1台奥克斯牌KFR-70/FS型空调室外机。经鉴定该空调室外机价值2100元。

上述事实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杨某甲及法定代理人杨某乙无异议,并有被告人的户籍证明,忠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被害人刘某、张某某、陈某某、谢某、文某某的陈某,证人杨某军、张攀东、高建波、黄腾、苏畅、谢某的证词,购买涉案财物的发票,扣押物品清单,渝劳教审(2006)字第X号劳动教养决定书、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档裁量刑罚。被告人杨某甲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三款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本院经综合考量被告人的作案金额、作案次数、劣迹以及从宽情节等因素,决定对被告人杨某甲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财产权益不受侵害,惩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十七条三款、第六十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6年9月2日起至2009年9月1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判长叶萍

人民陪审员谢某奎

人民陪审员高义武

二00六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杨某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