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何某某开封三毛兴和购物中心、开封三毛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原告何某某,女,X年X月X日生。

委托代理人张利明、洪某某,河南世纪行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被告开封三毛兴和购物中心。

被告开封三毛时代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某某,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开封市X路X路西。

委托代理人徐某某,代理权限系特别授权。

本院在审理原告何某某诉被告开封三毛兴和购物中心、开封三毛时代商贸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审理原告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何某某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何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孔德亮

审判员毛庆昕

审判员毛爱

二0一0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刘洋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