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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金鑫宾馆租房合同纠纷,房东不退押金,如何维护租客权益?

我2018年9月10日在长沙市芙蓉区杉木村老村部旁的金鑫宾馆租了一间房,在签合同的时候我说可能会租5个月,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假,就跟房东说先租3个月(2018.9.10-2018.12.10),但是房东把合同上的日期写到了2019年2月10日,我就说租不到那么久,房东说没事没事,3个月之后你再决定租不租,不租会把押金退给我的,还给我写了一张收据,收据上写明了押金和我实际租期(2018.9.10-2018.12.10)跟房东的签字和章印,在租期间房东还向我借了400元,可却一直拖欠不还,我就认为房东人品不好,于是我在2018年12月10日(实际租期)把房子退了,可房东却以我中途退租为由不退还押金
提问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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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中,如何约定退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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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这个是收据,无法判断的。您的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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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合同日期对不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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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合同日期和实际租赁日期对不上?那你有没有证据证明当时明确告诉房东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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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收据上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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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那可以按照收据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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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房东不退你押金的话,通过诉讼追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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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去法院吗,具体流程是什么,还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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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就是去租赁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调解、开庭审理、判决、执行。诉讼费由原告预先缴纳,将来败诉方承担。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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