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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13年去世了以后,留下了遗产证明,遗产内容是,张三旺因病已故,为女儿张*留下了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经全体外甥同意,由张*代理保管,待张*成人后,移交张*使用。证明人刘*,保管人张*,2013年1月1日 然后我成年之后,我哥哥和我姑姑去一起要被拒绝了,因为他说要拿这些遗产去给我爸重新配阴魂,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是什么情况?应该怎么办?然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哥哥为了卖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重新跟我二大爷写了证明,写的是,五年之内如果没有给我爸爸配阴魂,我爸爸留给我的房子,金项链,金戒指全部归我二大爷所有,我想问问这种证明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