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03年买了一套门市房,当时这房子是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和一个工头合建的,但是迟迟没有下来产
我父亲在2003年买了一套门市房,当时这房子是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和一个工头合建的,但是迟迟没有下来产权证,后来幼儿园解散了,我父亲就把那个工头告上法院,因为当年买房钱是给了工头的,法院审理后下了判决,认定房子是我父亲买的,但是没有房产证等手续,所以只有使用权,可以出租但不能买卖。可是我们现在手里也只有这一纸判决,而且我父亲2014年去世了,有遗嘱把这个房子给了我母亲。请问您这个判决的作用是什么?以后这个房子如果动迁会有影响吗?而且这房子的产权证就不能得到了吗?这是一个两层联栋楼,大概有七八家,都是这情况,到区教育局也只是得到搪塞之词。所以求解,我们的权利有保障吗?谢谢
提问时间:20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