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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签订的“以抢占活动名额”为由的全屋定制销售合同,附则中有两条:1是“合同一式两份,自乙方收到全部

去年签订的“以抢占活动名额”为由的全屋定制销售合同,附则中有两条:1是“合同一式两份,自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生效”,前文货款包括“客户定金”和“尾款”两项;2是“合同签订后甲方(客户)不得以任何要求退款、退货,否则货款充当违约金。想咨询一下,甲方(客户)在仅付过定金后,能否根据附则1的说法打官司退全款?若只能履行合同,该合同仅附了订购配置,并未附具体定制的产品尺寸或数量,也没有确定任何图纸方案,能否按签订时乙方口头承诺“多退少补”的原则,不按合同中固定数字的尾款进行支付?(如,占名额预估报价十万,合同签的定金六万尾款四万,但实际定制的内容仅八万或十五万,甲方是否只能按合同支付尾款四万?)
提问时间: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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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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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的承诺,如果证明不了,等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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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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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按合同附则1的“合同自乙方收到全部货款后生效”,岂不是整个合同都无效了?也就不存在定金和尾款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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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条款单独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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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个生效条件的约定, 是无效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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