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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前男女朋友关系,于2019.1月份分手,刚分手后女方就有新的男朋友,前男友就以威胁恐吓说要找人打

两人前男女朋友关系,于2019.1月份分手,刚分手后女方就有新的男朋友,前男友就以威胁恐吓说要找人打现任男友,自己要去拿刀去捅对方这种言辞,以及要自残喝药等一系列方式威胁女方给他转账3万来平息此事,情绪一直非常激动,随后女方在威胁恐吓中于1月底向对方分两次转账15000元,麻烦问这种钱可以要回来吗?有转账记录,还有在3月份左右两人谈话录音,对方表示要偿还,但一直说自己没能力偿还。这个算是证据吗?
提问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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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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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请问我这两个证据可以成立吗,没有当时恐吓时的聊天记录什么了,还有如果报警都是同一个单位,警方这边能不能保密不让单位其他人知道这个事情呢?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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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保留录音证据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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