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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2014年入职集团A公司,第一份合同未结束时,内部转岗到集团B公司工作,并与B公司重新签合同

一个朋友2014年入职集团A公司,第一份合同未结束时,内部转岗到集团B公司工作,并与B公司重新签合同;2017年调回集团A公司,并与A公司再次签署合同;2020年与A公司合同即将期满,是需要与A公司前无固定期限还是普通合同呢?是否属于已签两次合同,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况?谢谢
提问时间: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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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ab是彼此独立公司?还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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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好,A,B是同一个集团下的两个分公司,在不同工作地点,具有不同的法人代表。内部转岗时,分别终止上个子公司合同后与下一个子公司重新签署的新合同,但在集团的工作年限和福利都是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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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两个到底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这里有区别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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