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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女方,但丈夫卖掉新房未过户,女方能否要回房子?

夫妻离婚协议写明所有财产归女方,债权归女方,债务归男方,但是离婚前在丈夫诱骗下签过一证明将新房(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卖给第三方了,但未过户,请问如今女方还可以要回房子吗?
提问时间: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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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如果双方已经将房子交易,是不能反悔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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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交易,只是私下一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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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签订就是有效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履行约定,属于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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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这个证明能有效吗当时完全是被威逼利诱下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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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被强迫签订的,是无效的,比如以人身安全为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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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可是房子的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房子并未过户啊?不属于离婚协议上写的“所有财产归女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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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子已经转让第三人了,这个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你现在要主张要回房子,也可以,你需要承担违约金,并且全部返还购房款。并不是没过户,转让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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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女方要是拒不执行房产过户手续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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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强制执行。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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