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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幼无知。在年满十四周岁时,父母离婚,母亲夺得其抚养权并嫁入其他家庭,子女成为了继子女,在法律上

子女年幼无知。在年满十四周岁时,父母离婚,母亲夺得其抚养权并嫁入其他家庭,子女成为了继子女,在法律上而言,继子女本应得到和其他家庭子女同等待遇,却因其母亲继承了生父的抚养费,其继父因此对其不管不顾,放任自流。那么若是继子女当时就懂得法律的重要性,在遭受冷暴力甚至是继子女身份歧视以后立即与生父联系,要求生父夺回抚养权以及归还抚养费,请问作为母亲合法夫妻的其继父,按照法律正常程序,无论是在责任与义务上,(因为若非是二婚,其与其子女生母离婚,生母夺得其亲生子女抚养权,其仍然还是心甘情愿付出抚养费。我要求作为继子女,得到在法律上认可的,与其亲生子女同等待遇的抚养费用。)是否都需要支出抚养费用事宜?
提问时间: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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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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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时间我们无法改变,其继子女于00年11月14日出生,母亲与其继父于2014年春季结婚,婚期已满四年。其继子女若是于14年直接变更抚养权,继续跟在父亲身边在城市中上学,本前途无可限量。可其母亲以其拥有抚养权为由,逼迫子女回到家乡城镇上学,继子女本身年幼,无知以至于开始不学无术(而那时其生父远在天边,也并不知道可再次起诉变更抚养权,为其在城市学校申请了一年病假。其女却因其继父家庭种种原因,无法自行回到父亲身边。)劳动法规定:未满十六周岁者,除偏僻地区学生因种种原因无法读满九年义务教育而不得不打工求生存以外,不得在外务工。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不得在外务工。但其继父以没有钱供其继女上学为由,冷暴力逼迫继女外出务工。(其继父两个亲生儿子均早已成家立业,且其继父每年有三万五千余元进账。)作为其同等合法继子女,是否应该要求其,主动归还抚养权,并且赔偿其继子女精神损失费,以及已满四年夫妻关系中的所有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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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说了那么多,想要一个什么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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