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9月10日,经朋友介绍在他一位好友处购买一部红色i***o*** 8,在购买后两天后
本人于2018年9月10日,经朋友介绍在他一位好友处购买一部红色i***o*** 8,在购买后两天后,他告知我没有该颜色,若要该手机就只能等到10月7日,我当即决定退款,但是该人多番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退款,我已经报警,但是警察说由于我该朋友由于原先在他处购买手机,而且是已经发过货的,所以很难判断为诈骗,可能只能打官司。我是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有他实名认证,有他电话,还有曾经寄过东西的地址,现在报警没有下文。我打算向法院起诉,但是书写起诉状,没有他的具体地址,我是学生,可以申请法院免费律师的帮助吗?
提问时间:2021-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