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刑事辩护

公安分局案卷材料中的证据,都是先盖好公章(有办案派出所,分局法制处,分局),然后签名压在公章上,这样

公安分局案卷材料中的证据,都是先盖好公章(有办案派出所,分局法制处,分局),然后签名压在公章上,这样的证据形式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被处罚人认为一般先签名,后盖印或捺手印。
提问时间:2021-08-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程序上不存在问题
交流头像
用户
呈请拘留审批表,派出所负责人,法制处负责人,分局负责人都是这样,会不会先盖好三个章,再找人签名,这么巧合?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个是公安办事的流程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1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5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