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2)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证券公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相关法律问题
- 私人开证券公司要有那些条件? 2个回答10
- 证券公司融资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法律问题及成因 1个回答25
- 证券公司黄了 应该怎么给我们赔偿 2个回答10
- “上海沪深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合法的证券公司吗? 5个回答5
- 家中固定电话经常有证券公司的人打电话推销,请问是否有方法解决? 3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