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 
--------------------------------------------------------------------------------
 
 
根据高院的有关解释,原则上是允许法院用此项技术进行亲子关系的鉴定。但是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做亲子关系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对待,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做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人民法院对于亲子鉴定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相关法律问题
- 二00七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审理医疗 2个回答0
- 子女拒做亲子鉴定能否索要抚养费 0个回答0
- 基层法院会多少个工作日把债权人不服破产不予受理裁定的上诉状交中级 2个回答5
- 人民法院林业审判庭可以受理债务纠纷案吗? 3个回答10
- 人民法院能否冻结基本养老金存折账户? 4个回答3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5)
-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 依法维护工会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惠州房产律师曾一鸣13138355856)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