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查看资料

哪些人可以担当法定代表人?

发布日期:2011-06-28    文章来源:法律界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刷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的来成年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束逾5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来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上述所列之人.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这是法律对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排除。除此之外,其他人都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您成立的公司,究竟谁做法定代表人,在考虑上述因素后,可以由股东们决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