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发布日期:2011-12-22    作者:110网律师律师
【全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 司法解释2篇 裁判文书9篇 相关论文6篇 英文译本)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现予公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恩杰律师
江苏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9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