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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漫谈

发布日期:2012-05-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出处】中国宪政网
【关键词】四大自由;律师实务;妥协;原则
【写作年份】2012年


【正文】

  讲的题目定为“律师漫谈”,其实也就是漫谈律师。

  我想先跟我们同行讲清楚,我不想也不会说假话。如果你们今天听到我在说假话,把我轰走就是了。但我不敢保证不说错话,我几乎天天都说错话。我喜欢胡说八道,如果今天说了错话,你们宽待,你们批判,不要送看守所就可以了。我觉得既然是在同行之间交流,就该把心掏出来,怎么想的就怎么说。说错了,你们原谅就是了,这是我要说的第一点。

  第二点,我之所以还有点胆子坐在这里,因为我有个愿望,就是想广交朋友。我觉得我这个人也贪财,我的财富是朋友。我们今天交个朋友好不好?至于董局方才说,会场上不许交头接耳,我看要允许,不爱听的甚至可以走嘛,何必在这里受罪?总之,随便,自由,好不好。

  今天是漫谈,我列了几个题目,想了几个问题,其中有我自己的,也有些是估计朋友们关心的,至于是不是,对不对,我不敢说,下面依次提。

  第一个问题,我们作为中国大陆的律师,应不应当算作社会精英的一个部分,我们是不是精英?如果是,如果我们有勇气说我们是,那好,作为社会精英,你应当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实现什么样的历史使命?总不能说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那恐怕不好。说我不是,律师整体是社会精英,我这个个体不是。那么,即便不是,现在你在律师的岗位上,应当实现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应当怎么样去完成你应当完成的作为一个中国人应当有的历史使命?这个问题是不是应当考虑一下?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作为中国大陆的律师,我们是不是应当同商人划清界限,作为律师这个行业,是不是应当跟商业泾渭分明。有人说,我们先过渡一下。怎么个过渡呢?先去挣些钱,然后再返回来服务。允许不允许?当然允许,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即是不是在你的原始积累上有了原罪。这个问题怎么交代,怎么处理,我觉得也应当引起思考。我总觉得,既然做了律师,就不应当是富豪,在中国做律师,如果是富豪,我觉得不适宜。道理我讲不清楚,但是我讲一个实例。美国总统林肯之所以能够做总统,那是因为美国大众把他视为贫民律师。如果当年的林肯是个富豪律师,我相信,他也不会被选为总统。这个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是我建议我们大家都思考一下。是不是可以这样想,如果我们律师都太重或者先重私利的话,有没有危害?如果有,危害在哪里?“先利而后义者,辱。”这话对么?

  第三个问题,如何适当地建立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价值观里,要允许含有私字,要允许。但是我们是不是可能,或者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私字变成“自”,自我的自。在我们的价值观里边,体现自爱与自重,自立与自强。

  第四个问题,作为中国的律师,现在执业,是不是必须具有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如果不具有独立精神,不具有自由思想,恐怕很难实现我们的任务,是不是这样?如果是,那么一切阻碍独立精神,妨碍自由思想的制度、规则等等,如何排除?敢不敢排除?

  第五个问题,我们的任务,归根结底是要把国家规定的法律付诸实施。从这个意义上看,这是在帮助党和政府去实现他们所规定的一定的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要冒昧地讲一句,律师本质上是“保皇党”,这个讲法对不对?我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因为执掌权力的很多人,当权派们,往往把我们看成异己,把我们的言论,我们的辩护视为异端,总之,有可能是敌对分子,或者干脆就叫阶级异己分子。我在这里保皇,你在那里把我看成是异己,这个矛盾怎么处理、怎么解决?当然,在律师界,在诸位朋友之间,会有革命家。但是,我们在这里所讲的革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暴力行为,不是要推翻什么东西。我们这里所讲的革命,是要把一切腐朽的东西,旧的东西,改得好一点,变得对人民有利一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这个世界,我们的前辈们,就有很多优秀人物,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继承。因此,律师有保皇的实质,但绝不排除我们要做一个革命者,要当一个革命家。我是在给我们自己定位,这里边包含了很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第六个问题,在法律共同体里,我们往往讲律师最小最弱,但应冷静地思考一下,我们在法律共同体里是不是弱者。聚二十万之众积三十年之经验,我们现在还是弱者吗?我不大承认,也不服,因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我们现在有了一大批青年才俊,这些朋友,这些同道,他们都能够很准确地把握着现实,做到了脚踏实地,又大多能神驰古今,极目千里,他们站得高,他们看得远,他们肯定能够实现我们律师行业应当完成的任务。所以,我从这方面来看,我认为律师在整个的共同体里,并不是弱者。有一个比较形象的说法,我们这些律师,应当是,一定是,现在就是,含露带刺的玫瑰。我体会,含露,意味着它映照大千世界,一滴露珠是可以映照大千世界的;带刺,我们的这些律师,并不是浑身剑戟,而是说具有风骨,是能直指种种邪恶,种种不合理的现象。有了这两点,他完全够得上人们喜爱的朵朵玫瑰,不仅实有外在之美,还有它内在的大爱的内涵:我们够格。这班才俊,这些朋友,在一个受污严重的大环境里,做到了或者说能够逐渐做到周老夫子所讲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达到了“香远益清”,已经是“亭亭玉立”,站得直,站得正。这样的形象,这样的精神,能够征服这个世界,因此在精神领域里面,我们是强者,不是弱者,难道不是吗?我们比哪个更低一些吗?我绝不这样看!提这个问题,是自勉,也是鼓劲,不要气馁嘛。

  第七个问题。古人讲,人有五气,血、脉、骨、神、勇。把它综合起来,是否集中体现为一个人应当具有的正气。古人讲五气把勇放在最后是有道理的,因为这里所讲的勇气之勇,是前四个气的总结和归纳。而正气,恰恰是这五气的集中与升华,做人应当有一股子正气。

  说句闲话。我的一个当事人,鼎鼎大名的鲍/彤先生,被他亲爱的党判了刑,从中央委员会里面清除,判刑七年,剥权两年。从监狱里出来之后,紧跟着一分一秒不差的,又被送到一个不是监狱却与监狱同劣的地方。说:鲍先生,六四快到了,请你在这里先休息一下。鲍/彤问,待到什么时候?有关人士说,七八天。这七八天是他的七八天,不晓得是多少个七天过去,这个过程不讲了。在这多少个七八天里,为了安抚我的当事人鲍/彤先生受到严重创伤的心灵,我通过家属要求他给我写一个东西,鲍/彤字写得也许不是很好,但漂亮,我说你给我写《正气歌》:“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鲍/彤很厉害,把正气歌从头到尾背着写下来了,满纸清秀,非常漂亮,透出正气。人有一股正气,十分邪恶都可以抵挡得住的。我们做律师,经常与邪恶斗争,需要有正气。

  但我们往往为邪恶所缠绕,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律师怎么办?怎么反映出我们还有点勇气与正气?我们作为一个人,还应当有一点人气吧,又怎样去体现人的精神?再把问题引申开来,西政的文正邦教授,有一个很好的提法,非常精彩,他说“法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法本身就是浩然正气。这个判断对我们有启示,很有启发。为什么是这样?我们这些学法用法的人,因为我们手上掌握着真理,因为我们具有铮铮铁骨,我们就有可能通过我们的实务,通过法律,把人逐渐引向善的方面;而后在不同的领域里有可能达到“真”,进而跃入美的境界。现在有的法不够那么美,那是另外一回事。书读得多的朋友知道,世上有些法学思想美得很,很多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美得很,非常美。你看美国那个宪法序言写得多精彩,还能减一个字吗?还能增一个字吗?简简单单的那么百十多个字,用了两百多年,现在都可以不改,太美了。我们从他们那里找到的是这些东西,可以说只要我们运用得好,只要我们有那么一股子正气,我们能够无往而不胜,是不是这样,咱们共同思索一下。

  第八个问题,我觉得,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界定我们律师的好与坏,优与差,小与大,都不太容易。说哪个律师是优秀的,哪个律师是大律师,标准怕难定。因此,讲句老实话,我从一开始就不赞成评所谓的这个佳,那个佳,什么十佳,我不是嫉妒,不是的,我希望人们都佳。但是我们评的那个佳,往往是“假”,十佳变十假,这就太惨了。我是不是在这儿胡乱报道,不是的。中国大陆第一届十佳律师,其中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赫赫有名,鄙人很荣幸跟他对了一次庭,我不讲他水平怎么样,只考虑他当时是司法厅的办公室副主任,而我们有规定,行政官员不可以做执业律师,不可以出庭,是不是这样?因此我讲,你作为我们律师的领导人,你在法庭之上,在诉讼领域里,连最直接有关的法都不遵循,《律师法》,《公务员法》,你都敢背弃,还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所以我要求法庭驱逐他。他说:北京律师怎么可以这样啊,你知道吗,我是十佳律师啊。他还讲了一个自以为很好的理由,他说我正在申请辞去行政职务。你看,正在申请辞去,这就正证明他现在确实是,因此必须逐出。诸位,这就是我们的佳。如果这个例子还不能说明问题,我再报一例我们的家丑,北京的十佳。其中一位我也是第一次跟他一块出庭,那个法庭开得很大,因为是少年犯,所以律师也多,我们这位十佳,那真的够得上艺高人胆大,他居然、他竟敢完全不看卷,到法庭上,拿起本卷宗就胡说起来了,驴唇不对马嘴,法官也慌了,怎么回事啊?最后他才漫不经心地讲:“哦,卷拿错了。”你说我们这个脸往哪里放啊,这不是你们的律师吗?而且是你们的佳!

  所以,请考虑一下,不评这个佳好不好,让我们的佳从我们的行业里,从我们的队伍里涌现出来,多好啊。

  第九个问题,众所周知,大陆的律师行业有风险,我们怎样实行自我保护。我们一定要保护自己,我上面讲五气的时候说到勇,那可不是让人蛮干,不是的。关于这个问题,我有四点体会。第一点,要学会,要善于在必要的时候,或者必要的情况下,与某种东西或者某种力量妥协,要善于妥协,学会妥协,妥协是一门艺术,甚至可以讲,妥协就是政治。但又要把话说回来,在妥协之时,在原则问题上又绝不后退半步,就是说要有底线,妥协而没底线就不行了,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诉讼当中的法律问题要尽可能地不向政治靠拢,不把它政治化,更不要去炒作,这是对我们自己一个很好的保护。是的,在诉讼中,有可能遇到敏感问题,遇到政治问题,怎么办?我的体会是,要千方百计地把它纳入法制轨道,把政治问题法制化,一切都按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去办。

  第三点,要善于用专业对抗专制。我们的风险往往来自专制,我们要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充分运用你的专业,使专制无法施展。我愿意给年轻的朋友讲一句,如果我们的专业还不是那么有雄厚的基础的话,在这方面下下工夫是必要的,是值得的。

  第四点,我从北海、贵阳等等事件当中领悟到一条,在必要的时候,要善于集中或者说凝聚我们集体的力量。我们现在真的如一盘散沙,当然这里面有珍珠那是另外一回事。我们的力量凝聚不起来,容易被人家欺负,受欺之后,还没辙,这不是办法。我无意组织造反,不敢,绝无此意。我只是说我们要凝聚,力量要凝聚,发出声音来,发出我们集体的声音来,我认为有效也有用,这是一种很好的自我保护。

  诸位很幸运,咱们协会有一个何秘书长,昨天经过交谈,我知道何秘书长对于湖南岳阳当年的律师协会发出集体的声音,起了多么大的作用,了如指掌。我简单讲两句这件事。湖南岳阳,两个律师办了一个刑事案子,跟检察官发生了冲突,发生了对立,检察机关动用权力,把律师给收了,关起来了,还不许会见。在这样的情况下,当时的岳阳律师协会会长忍无可忍,紧急召开了岳阳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就此事件实行全市律师罢辩,老子不玩了。岳阳的那个决议还指出,什么时候变,变化的变,什么时候我这个决议改变,才可以去辩,要等我通知,在此以前,任何会员不得违反此决议。太精彩了!我当时还没有离开北京市律协,我没有这种胆识,也没有那种胆略,他们做的我做不到,想做也做不到,比起他们来,我是个懦夫。但是他们的经验,真的在我心上烙下了深印。我不知道大家怎么想,岳阳的律协真的是律师的娘家呀,那是真的呀,现在的全国律协,真的是我的恶婆婆呀。

  第十个问题,在座的可能各党各派都有,包括无党派人士,这就有了一个问题,服从组织与遵循法律,何者为先,何者为主,怎么办?如果你是个共产党人,党组或者党委定了,说这个案子你必须这么干,但是根据案情,根据事实,又不能这么办,那你怎么干?这个问题曾经困惑了很多人,上世纪五十年代,北大才女,林/昭,她当年思想最大的矛盾点就在这里,说个人跟组织的关系,怎么解决?怎么化解?她那样的才女都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说明的的确确是个难题。我呢,叫好听一些,高龄嘛,讲难听一点是日薄西山,处于我这样的情况,如果党性原则跟宪法原则发生了冲突,我只能讲,我作为一个律师,一个法律人,要首先遵守宪法原则,因为它是最高,是至高的。从另外一方面讲,你是一个人,那么党员跟人这个矛盾怎么解决?有人讲,先做党员,后做律师。这就有了一个问题,你是不是可以先做律师后做人?我要先做一个人,然后再做别的。如不是个人,讲别的,岂不是空话。因此我的结论是,还是相信法,法律至上。什么三个至上,哪里来的?法律至上,天经地义。

  第十一个问题,律师会面对各式各样的冤假错案,对于你手上的冤假错案,应当把何时视为最后的终结?为什么提这个问题?起因是陕西的一位律师,办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案子,诸位可能还记得,被告人刑事犯罪分子已经推到刑场上了,律师给最高法院发了个电传,陈述冤情,最高法院指令马上停止执行。但两个月之后这个人还是被枪决了。之后律师著文说:“枪声一响,我的任务也就结束了。”我觉得,他案子办得很好,但这个思想又体现出他在实现任务的过程当中有不够完美之处。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的当事人的的确确有冤情,那么,枪声一响,意味着我的下一个任务开始了。这是新的开始。律师应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才算完成使命。当然,也会有这样的问题,搞来搞去,搞了几十年,都很难把它弄到水落石出。但是应该顽强坚持,不应轻易放弃,因为你是律师嘛,是不是?遇到冤假错案,遇到非常艰难的情况,我们就放下了,休息了,我总觉得好像是不太够,是不是这样?

  第十二个问题,遇到特殊事件、特殊案件,怎么办?什么叫特殊?我想到了薄/谷/开来,如果薄/谷/开来要求我们在座的朋友去为她辩护,做不做?愿不愿意做?这对于我们的律师来讲,不能说不是一个问题。我执业中在这些问题上曾经有过重大的缺陷。办两案的时候,有这样的思想,历史上背个四人帮辩护士的坏名声,怎么弄?这种想法当然不对。现在不讲我,只讲我们律师遇到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会怎么想,我们该怎么做。我想先提个问题:律师执业,有没有自身的“大局”?是什么?还有我们在从事一些特殊案件的时候,有没有不好的想头?有没有邪念?具体说有没有为了出名。上面我们讲到利,这里我们提出名,对于名,我们怎么解读才合适?怎么思考才合宜?我建议大家考虑一下。

  第十三个问题。我们常讲四大自由,我对这四大自由的说法佩服得一塌糊涂,特别是免于恐惧的自由,说得太精彩了。例如因恐惧黑暗,才会奋而争取光亮与光明。今天想说的一点是:四大自由无不渗透着一点,那就是人在任何情况下,在不同的方面,都应当享有自我选择的自由,我选择说什么话,我选择做什么事,等等。我们作为律师,说什么,做什么,在什么时候说,在什么时候做,就应当有所选择。而这个选择,要有一定的标准,要有一定的尺度,才好把握。我们应当通过具体的实务,细细地加以斟酌,是不是这样?

  第十四个问题,我们都讲现在的执法环境不好,而且有逐渐恶化、逐步退化的趋势,这是个现实。面对这个现实,我们该不该想一想,我对于这个严酷的现实,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我是不是这个恶劣现实的制造者之一?我不知道南充的情况。大概五年以前吧,我第一次听说,律师手上的很多案子的判决是他代法官写的。法官让他写判决,他好得意哦。我当时却为之震动。一度认为他吹牛,不可能啊,法官怎么可能出卖审判权呢?简直是不可思议。后来,我从北到南进行了一番调查,让我大吃一惊,太普遍了,好多人跟我讲,哎呀,你怎么大惊小怪,都是这么干的呀,法官非常乐意呀,你代写,他好轻松啊。

  五年前的广东之行,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我提出这个问题,当时有位非常老的律师,他反问我一个问题,说,我的当事人的诉讼都有理有据,如果我写的判决书都完全依法,在这种情况下,我充分维护了我的当事人的权益,有什么不可以呢。如果我不这样做,完全有可能使我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那怎么行啊。当时我回答他,我假定你讲的都是实际情况,假定你的当事人都有理,假定你的解说非常精彩,那也绝对不可以!因为一个案件,因为一件事情而破坏了一个制度,不可以。因为一件诉讼,把中国的审判制度颠覆了,怎么能够这样做嘛,那还叫法院吗?

  因此,我冒昧地问一句,执法环境的恶劣,在座的朋友,咱们有没有责任,尽管没有写判决,有没有别的?如果我们都十分的正,这个执法环境是不是有可能好一些呢?我觉得有可能的。因为我持有一个观点,某些法官,某些检察官,某些公安人员的坏毛病,是我们惯出来的,我们不那么宠,不那么惯,退一步讲,我们不那么奴颜媚骨,我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就是依法办事,能奈我何呢?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用种种不同的方式,来促使这个大的环境这样恶化,恶化到现在几乎是不可收拾的程度呢?还叫法官吗?还叫检察员吗?还叫公安干警吗?我们律师有没有责任?

  第十五个问题,我们的行业本身要求我们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要求我们有渊博的知识,因为我们遇到的问题太广泛,很复杂,没有比较过硬的知识,很难比较好地完成任务。如果大家认为应该是这样,那就得时时问问自己,我的知识够不够?我是到晚年多少知道自己十分浅薄。我是从小玩到大的人,贪玩,没有读书,过去讲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伤悲也晚了,太晚了,我很晚很晚才觉悟到,姓苏的,不是我们四川的苏东坡之苏,是苏格拉底之苏,他讲他知道自己是最无知的。“知己无知”非常非常重要。一般人往往容易自负,容易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我年青时也自负过,也曾经认为自己还可以,其实两个字,狗屁,太差。吸取我的教训吧,现在努力来得及,我建议年轻朋友们想一想,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已经够了,已经满了。“知己无知”,极富哲思,千万牢记,将会终生受益。

  第十六个问题,在北京,在我们这个领域里,经常听到一些无望的声音,也有绝望的悲叹,目前的形势如此,我们还有什么希望,还能看到前景吗?我的想法是,光明与黑暗,旦夕之隔,很快就会转过来。绝望与希望,也只是一步之遥,坚持就跨过去了。与其在绝望中呻吟哀叹,为什么不在希望之中挣扎奋进呢?我们为什么不对我们的前景,通过我们的努力,寄予优厚的希望,会看到光亮呢?为什么?这个问题建议朋友们能够考虑一下。

  以上,斗胆提出十六个问题,咱们共同考虑。这是我讲的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我想讲讲,通过李庄案,我们律师实务应当从中学习到的经验。我不涉及李庄个人,只讲李庄案中情况,请注意到这一点区别。

  对李庄案,扼要地讲,第一,重庆某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错了,判错了,绝对错了。第二,李庄案中被告人的法庭表现有违我们的职业伦理,在大的方面,不符合我们的职业道德。对此我扼要地举出三点:

  第一点,你不是一般的被告人,你是个律师,你懂法律,在无罪的情况下,请问为什么要认罪?

  第二,为什么在非法的时间,非法的地点(这对诉讼人讲是这样),用非法的方式,与政府官员私下互相勾结,扰乱整个的诉讼程序,为什么?可以这样吗?这一类勾结,我在上海办郑恩宠案时就领教过。郑恩宠律师在监狱里面关着的时候,在一审二审之间,上海的行政官员居然能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看守所,说服郑恩宠,要点是你认罪,判缓刑,这跟重庆做法一模一样。我对郑恩宠说,如果我是你,他来我就把他轰出去,这才像个律师,他有什么资格进入看守所。二审,我受高院管,只有高院的法官有资格进入,对不对,他凭什么?因为是个行政官,可以吗?不行。当然,这样要求郑恩宠严了一些,不过道理是在这个地方。所以这第二个问题,我认为我讲的正确。

  第三个问题,作为一个律师,在另外两个律师为你做了相当精彩的无罪辩护的情况下,你为什么在法庭上演出了那样一场非常丑恶的闹剧,丢全国律师的脸?那是闹剧啊,想一想看,闹到了什么程度。先是在那里认罪,一再讲我有罪,我早就认了,这两个律师说的不对,我认了。后来又翻了,干什么?我曾经当面同李庄讲过这三个问题,他没有答复我,一直没有正面答复我,我认为他回答不出来。但是我不因为你的不回答,就改变了、降低了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我这两个基本观点是围绕着我们律师讲的,实际上应该从整个的比如说我们整个的执法情况来考虑,那样我们可讲的还应当更多一些。

  第二,通过这个案件,反映了我们在律师实务方面还存在着哪些问题?第一个,反映了我们律师的处境很复杂。第二个,反映出我们律师的素质有待提高,一个是业务素质,一个是政治素质。

  我先说业务素质,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说几点:第一,我们对律师实务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什么是律师实务,怎么理解?我说点我的看法,我的理解。

  第一,律师实务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手段。解决问题,这是律师实务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我们的目的所在。千万注意,我们是要解决问题的,而解决问题,对于律师来讲,一靠勇气,二靠智慧,智慧往往更重要。我们在上面说到知识。我们的知识面应当宽。但知识会老化,而只有智慧是长青的。所以一定要把我们的知识通过实践转化为智慧,它才长期有效、有用,才会出真知。所以,我们的律师实务如失智慧,就不可能完整地实现任务,就不易解决好问题。康德有句话非常精彩,他说,让我们勇敢地做一个智者吧。贝多芬的名片上只印着六字衔:“智慧的所有者”。他不印音乐家,印的是“智慧的所有者”。这些大师们的思想观念,对于我们应该有启示。

  第二点,律师实务是研究细节的学科。没有细节,“事实”会虚;没有细节,证据极易失据。朋友们在这方面肯定有丰富的经验,不多啰嗦。

  第三点,律师实务是传达心灵的一种艺术。律师应该是对公平,对正义,对良知充满激情并善于传达激情的人。什么是激情?大喊大嚷,汹涌澎湃,可能是激情。但是请注意,沉静、平和又何尝不是激情的反映呢。关键在内涵,不在形式。秋瑾一句“秋风秋雨愁煞人”,何尝不是激情。大家都知道,伽利略是跪着听宣判的人,听完宣判,他站起来的时候,情难自禁地、喃喃地细语一句:“地球还是在转动啊!”你判了我死刑,我还是要坚持哥白尼学说,地球依然在转啊。这叫激情,充满了激情。不知道这样说有没有道理,总之我认为我们干事业,第一,应该有激情。第二,对于激情应当有比较适当的把握。应当怎么把握呢?我有一些体会,第一,我们的激情应当源于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观察,应当源于对弱者的同情和救济,把这两者集中起来,就是人们常说的“明其道”。明道,心中会焕发愿望,才能有激情。其次,我们的激情一定是基于对真善美的追求,一定是基于我们怀有一种正义和良知的情操,而且要敢于为此而献身,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不计其功”。明其道而不计其功,才可能产生激情。这点理解,不知道对不对,供大家考虑。这是我对律师实务这个概念的第三点思考,它是传达心灵的一种艺术。

  第四点,律师实务是维护人权的重要武器,这点在此时此刻的中国大陆特别重要。

  第五点,我们的律师实务是法治规范和法治秩序的支柱。我们一定是推进法、实行宪政的动力,对此要当仁不让。以上五点就是律师实务应当包含的本质和内容。

  对于律师实务的概念,我做了上边的分析,说了我的理解,大家研究,并请批评,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通过李庄案,当前律师的刑事辩护,还涉及很多问题。首先是方法、策略、功能。对于律师辩护的方法,辩护的策略,辩护的功能的理解与把握,会因人而异。李某有李某的方法,张某有张某的方法。我,按照我现在的水准,归纳我们辩护的方法,可以借用庄子两句话加以概括,那就是“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这是我们辩护的基本方法,有点抽象,具体说,我讲三条:第一是,言其所应言,该说的一定要说;第二是,辩其所当辩;第三是,止其不得不止,不能不止。这三句实际上是指,一要有据,二要有理,三要有度。其中辩其所当辩,做到最难,它可是我们的看家本领,问题是,哪些当辩?我从我自己的实务中选了一些实例可供参考。限于时间,只说两个案子。头一个,给鲍彤先生辩护,实事求是地讲,难度稍微大了一点,但是我自认为我还是千方百计地辩其所当辩了。例如他被指控攻击政府首脑,你说怎么辩?当时李鹏在那里坐着的呀,怎么办?在这个时候,要斗智了,我讲了一段话,现在念一下:“政府与政权是两个相关但又相异的概念,攻击政府与推翻政权,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法律概念。请允许我据此说明,反对政府首脑,并不等于反对政府,反对政府,也并不等于推翻政权。当年有人反对主张‘两个凡是’的政府首脑(这是指咱们的华主席是不是,他主张两个凡是),谁也不会认为这是攻击政府,更无人能得出这是推翻政权的结论。”那么现在鲍/彤先生对李鹏阁下从工作出发提了几个意见,怎么能够叫做推翻政府,推翻政权?我觉得该辩,辩了,还有点理。当然,像这类问题,律师该辩的地方很多,难度确实也很大,但是的的确确要打开思路,首先不要有畏难情绪,也不要畏惧。

  再花一分钟的时间讲第二个例子。我办的一个案子,几个年轻人在那里讨论问题,讨论怎么样改革,后来因为有卧底的,揭发说他们在搞煽动,罪状之一,就是说现在的共产党在搞假民主,因此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是,攻击我党搞假民主,情属阴谋煽动颠覆,怎么辩?恰好在开庭的前一天,我从一个小报上看到了一个材料,什么材料?中国共产党九大,事先居然在中央委员会里研究确定投票选举下一届,规定必须投毛多少票,投周多少票,投陈多少票,投江青多少票等等,而且不允许越出事先规定的幅度,比如说毛的票是100%,比如说朱老总、陈老总他们得到的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几,这是真民主吗?当然不是,这就是假民主嘛,中央可以搞假民主,为什么不准许人家说你假民主啊,所以我举了这个实例,辩了。我想,在方法问题上,开动脑筋,是可以有助于我们完成任务的。

  重要的是第三条,止其不能不止,不得不止。在什么时候,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个环节上该打住了,必须打住。这里第一要选择时机。作为律师,在诉讼中,什么时机讲什么话,不是不重要的,往往是相当重要的。重庆李案的当事人,他根本不懂得这一条,这就不行了。其次,要掌握度。你比如说,刚才我给大家念的我在法庭上的那一段辩词,如果再往前走一步,比如直接把李鹏端了出来,固然也该,但不行,过了。因此,该打住时一定要打住,千万注意这一点。关于辩护的基本方法,我相信朋友们理解得比我多,我在这里只是跟年轻的同道们互相沟通一下,也许会有点启发。

  对辩护的功能应当怎么理解?我们不就是办点案子吗,不就是出庭做辩论吗,讲什么“功能”?我体会这个问题有点要紧,想说点看法。第一,它的功能在于辩明与揭示真相,在于分析与论证事理;第二,应当给人以感染力,同时通过辩护去提高人们对法律权威、法律魅力的认识,从而给人以启示,去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第三,我们的辩护要维护自由、民主、法治、博爱、平等这样的普世价值,通过维护普世价值,把辩护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而不是就事论事。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体现我们辩护的功能。李案在这个问题上,突出地表现出当事者把辩护的功能理解为,给法庭出难题,给法官出难题,他出了,觉得任务完成了,高明了。不对,我们的功能与任务不在这里,绝对不在这里,这是关于辩护的功能。

  那么怎么样才能体现这个功能呢?要靠表达,表达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个是书面,一个是口头,这方面大家的经验比我多,我只是扼要地讲一点体会。书面表达,根据我现在看到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应当特别注意两点,一个是逻辑性。比如说我们的辩词当中,有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我看到过这样的说法:我的被告人是无罪的,我建议法庭从轻处理。大家笑了,笑得有理,但是这是实际情况。所以逻辑问题是重要的。

  另一个是要有文采,王国维有一句话,在《人间词话》中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这对我有启示。他讲的“景”,可以理解为我们依靠的“客观世界”。因此,我们律师的语言要含情。我年轻时在法院工作,院长在我拟的判词上给我改过一个字,让我受益终身,因为这一个字道出了“情”。事情很简单。夫妻俩不和,为了追溯他们两个人曾经相亲相爱的历史,我用实例加以概括,在判词里写道,当青杏上市,某某某千里携来,让爱妻享用。老院长把这青字给我改了,改成什么呢?他笑着说,你看,改成鲜,鲜杏,是不是改得有点出色。是的,这个新鲜的鲜,就是比青杏含情。人说“尝鲜嘛”!在这个方面,多下点功夫,我认为是必要的。我们很多的辩护词,朋友们啊,干巴巴的,太枯燥了,看起来乏味,是不是能够改一改?这是书面表达。

  口头表达,很重要,像贺卫方老师那样口头表达能力强的人不多,这个本领要学到也难,但得学。古希腊有一句名言,说口头表达,演说,“是一种道德完美的艺术”,这里讲的道德,我建议多多思量一下,内容是很丰富的。业务素质,就扯这么几句。

  第二方面关于政治素质。讲政治素质,首先要表明我的立场,我认为做律师的人既要避免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又要在处理实务的时候具有政治头脑。不仅这样,而且应当有一个正直政治家的胸怀、胸襟、风度、风格,像个真正政治家的样子,这是必要的,是应当的,这是我的一个基本观点。由此出发,我提出几个问题:第一,我们办案子,是不是应当具有战略思想和战略目标?每一个案子,在哪个阶段,在什么样的环节上,应当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要有准确的把握才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无往而不胜。重庆李案,他的目标是推迟审判,是打乱法官的思绪,我认为不好,表明缺乏战略思想,或者说没有正确的战略思想,但我们应该有。

  第二点,应当既讲原则,又不越底线。

  第三点,要有策略原则,律师一定要有策略思想,一定要懂得策略的运用。

  第四点,法庭礼仪。律师一定要讲点法庭礼仪,并且把它上升到素质的高度予以考虑。我们可以跟法官、公诉人在观点上截然对立,但是不可以、不允许、也没有必要去藐视公诉人,藐视法官,去同他们在形式上进行某种不必要的对抗。我在法庭上做的也不好,因为我在法庭上常常是得理不让人的,有时是得理不饶人的,尽管我表现不怎么好,可闭庭之后,我第一件事情就是奔赴公诉人席,鞠躬致意,热烈握手。应该这样。当然我们讲礼仪的地方很多,我在河北省某县出庭,我们的律师,穿一个背心,穿双拖鞋,抽烟还不说,他的烟夹在耳朵上,看着丑陋极了,我忍无可忍,说了他几句,太不象样了,是不是!

  第五点,我们律师的一言一行都应该合乎时代的潮流。

  最后,我们应当通过实务体现我们律师对社会有所担当,对历史有所交代,或者换一句话,应当有使命感。也许有朋友可能认为这个使命感很抽象。我说一个人尽管不是律师,也应有自己的使命感。人各有其使命。前年智利矿难,33个矿工在井下深埋了69天。智利总统挂帅,动员全国上下一致努力,终于把三十几个人通通救活上来,真的是人间奇迹呀。在这件事情上,我深深的体会到,总统以他这一系列的部署,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体现了他的使命;矿业部长在一线具体操作,具体组织,精心实现总统部署,起到了他的作用,体现了他的使命。矿井下面33个人,原来的老班长,依然团结着另外的32个人,齐心一致地采取一切办法度过69天的难关,完成了他作为班长的使命,于是人间有了奇迹。我们也应当是这样的,哪怕是有的时候我们遇难,或者殉难去了,在这个关口,也应当有使命感才对。远的不讲,近的也不说,我们讲“9·11”。“9·11”,我很受感动。大厦将倾之时,亲爱的美国人哪,他们让女人、让孩子先走,壮年男子汉们缓步地往下撤退。两千多人牺牲了,没有拥挤,没有加塞的呀,在那个时候,后边那些面对“死神”的人缓步前移的时候,我不怀疑他们心中具有伟大的使命感。这才是真正的人啊!他们以“死”完成了精彩的一生!!

  我常常想到,我们的电视台前几年总播放一件小事,那件小事对我的教育很深。一个农村生产组的组长,一个妇女,晚上突降暴雨时,她把女儿喊醒,说“娃,快起来,咱们去抢村里的粮食”,母女两个人就走出门外。出门没有几步,女儿回头望见自家的粮食居然被暴雨冲出来了,女儿急说,“娘,咱们家的粮,……”讲到这里,妈妈没让孩子讲完,把她打断了,说:“孩子,娘是村民组长,不能先顾自家的粮!”这不是豪言壮语,但是我体会,真的是义薄云天哪。伟大呀,这才是伟大呀!她有使命感,她肩负着不平凡的使命!所以,我们每个人如都有使命感,我们这个地球是不是会转得更好一些呢?至于如何来实现我们的社会责任,履行和完成我们的历史使命,我现在想告诉朋友们的只有三个字:多读书。因此这次漫谈的第三部分,想耽误你们一点时间,读一篇文章的摘要,看那些大师怎样指导学子们读书、学习,提高知识水准和思想方法。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辅成先生》,编在那本《燃灯者》里,作者是赵越胜先生,这本书有三篇文章,第一篇篇名叫“辅成先生”,赵怀念作为学生,他学老师的思想、学老师的品格、学老师的人格、学老师的风格,也写得很精彩,我按照我的需要,以及我想转达给我们的同行,特别是年轻的同行,我摘录了一些,我把我的摘录,供诸君参考。

  (一)[1]

  1.你提的这个问题[2],几句话说不清楚,下一次我带些材料给你。有些问题,书读到了,自然就解决了。……要选几部耐读的名著来读。现在你还不到广泛浏览的时候,所以要读得少,读得精。

  你(目前)第一位要做的事是学英语,不懂外文,(希腊哲学)学不深的。……读西哲史,巴门尼德在哲学史上是承前启后的人物,他对存在的解释开启了本体论的先河。[3]

  多看看,多想想;能读书,千万别放弃。

  读书要多记笔记。

  2.我谈到“自由游戏”概念时,引席勒《美育书简》中的话,……先生便问我,“席勒的自由游戏概念出自何处?”我答出自康德。

  先生很严肃地说:“既有前因,你不该忽略,引征材料,要尽量溯其源头,这是个方法,也是个原则。”

  先生原则四字说得很重,让我脸红。先生随后说:“我看你对康德《判断力批判》读得不细,其中第九节专论游戏概念,你要回去再看看。”

  3.先生又问我,“你认为马尔库塞这一派对现实的意义在哪里?”我答至多表示一种信念坚守罢了。

  先生说:“读书人不为世用并不可耻,倒是读书人当了权势的帮凶才不光彩。”

  (二)

  1.要读希腊哲学,先要读希腊历史。希罗多德的《历史》和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是要紧的……伯奈特的《希腊哲学史》是要读透的。

  2.希腊哲学家中,最要紧的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都是自他而来。

  3.读哲学第一步就是读懂苏格拉底,他是哲学家们的哲学家。

  4.苏格拉底的方法不是先思考哲学,而是先哲学地思考。前者以哲学为对象,后者以哲学为生活。以哲学为生活就要对社会中的问题取一种哲学的态度。

  这种态度就是知道自己是无知的。苏格拉底最宝贵的知识是“知己无知”。若有人告诉你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那你先要怀疑这宣扬者的道德,因为他在说着一些他并未深思过的东西。

  5.古代希腊人虽然一个也没有了,但只要人类还存在着,他们那些寄托其理想的活动之文物,流传下来,就会给后人以莫大的启示、鼓舞和慰藉。我们很可感觉到几千年前的人类精神文化,那些天才的灵魂与人格,与我们息息相关,并对我们殷切关照。

  6.张扬人的精神生活的神圣性始自苏格拉底。人的精神生活要以寻求“善的知识”为目的。教育的目的也在于使青年人学会探求善的方法。一个好的政治家就是懂得以善为治国理想的人。

  7.苏格拉底要做普通人的朋友,而不做权势者的辩士。

  (三)

  1.先生认为,随着莎士比亚当学生走了一生。及到书本一丢,我们该说,我们了解了人。

  2.先生在他的《自述》中说:“我在学哭,也在学笑。但哭笑都学得不好。我羡慕莎士比亚对福斯塔夫的笑,……同时也向往托尔斯泰听完柴可夫斯基的《如歌的行板》和读完法国拉波埃西的《自愿奴役论》后的哭。我要学的,但怎么也学不到。不过我仍要哭笑。”

  3.莎士比亚具有一种高越的人格,他用他的人格,能感触到真的最深度。读先生《莎士比亚的人格》,才明白先生治学是以真善美的统一为人生与思想的最高境界。

  4.(莎翁)人格平易、深厚、丰饶,如同四季时序的幻化多姿。春时,在他的人格召应下,又如人在树荫下,一望四野碧绿的田畴,你会自然而然地产, , , 生梦幻,产生自然爱,充满人间生活的喜悦,配以热情,加以幽默,如此整个宇宙都象在欢迎你。夏日,天空晴朗,偶见薄薄浮云,远远传来断续蛙鸣,不禁使我们心弦颤动。夜间明月下,再来一线萤火奔流,我们便不免梦幻人生。秋天来了,就象我们出了峡口,任我们的生命如何奔放的人,到此也要稳打浆,慢慢摇了。冬天的雪,风一来,人类的什么情感、欲望都显得收缩了。生活没有昔日的活跃,差不多凝固起来,真象一个冰房。与四时交替相伴,各色人物粉墨登场,在世界大舞台上各逞其能。初春的范伦丁、盛夏的福斯塔夫、霜秋的哈姆雷特,最后,在冬日的宁静中,斐迪南向米兰达唱出了热烈而凄婉的尾歌,“只要在这牢房中能见到这女郎,地球的每个角落让自由的人去受用吧。这囚室已让我觉得很宽广”。

  5.先生教我读莎士比亚。先生要循着莎翁笔下人物的踪迹,直探人性幽深的秘府。

  “莎士比亚的戏全谈人生哲学,比哲学家高明得多。一等的天才搞文学,把哲学也讲透了,象莎翁、歌德、席勒。二等的天才直接搞哲学,象康德、黑格尔,年轻时也作诗,作不成只得回到概念里。三等的天才只写小说了,象福楼拜。”说罢大笑,又补充说,“我这是谈天才,而我们这些读书人至多是人才而已。若不用功,就是蠢材。”

  6.马尔库塞谈美是自由的表现形式,这与席勒是一致的[4],席勒的理想除了写在美学论文里[5],更多的是写在诗里,你要去读他的诗,毕竟席勒作诗人比作哲学家更有地位。

  (四)

  1.哲学和音乐,在其根本处是相通的,一个读哲学的人是不能不听音乐的。

  2.苏格拉底都梦想当音乐家呢。他在《裴多篇》里说他多次梦见自己应当去从事音乐活动,制作和演奏音乐。甚至当他以为他所从事的哲学就是最伟大的音乐时,又被那些梦所困扰,最后竟认定自己应该去从事通常意义上的音乐。他甚至用竖琴与和声的关系来讨论灵魂不朽的问题。

  3.先生说对莎翁《暴风雨》一剧读得太熟,心里装了太多定见,不自觉地在贝多芬的音乐中找,反而迷茫了。

  听音乐要心无定见,才好体会。

  (五)

  1.读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东西,不能忽视那一时期的艺术。丹纳的《艺术哲学》可以一读,那里资料不少,傅雷译笔也佳。可惜他文革一起就自杀了。

  先生很快找到了丹纳的《艺术哲学》。我随手一翻,见书里天头地脚又有许多先生的批注,(读之)仿佛听先生讲课。

  2.先生……拿出一叠纸,说这篇东西你可以读读。我接过手,见是手稿,极工整地誊写在方格纸上,是拉波埃西的《自愿奴役论》。先生嘱我一定保存好稿子,说仅此一份,没有副本。先生说,托尔斯泰是流泪读这文章的。

  展读手稿,拉波埃西劈面就提出问题——

  “我只想弄清楚,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人,这么多的乡村,这么多的城市,这么多的民族常常容忍暴君骑在自己头上。如果他们不给这个暴君权力,他原不会有任何权力。

  ”要想改变这种受奴役状态甚至不需战而胜之,只要国人都不愿受奴役,自然不战而胜。不必剥夺他什么,只要不给他什么就行了。是你们自己使他变成现在这样强大,为了造成他的伟大,你们不惜牺牲生命。……只要决心不再供他驱使,你们就自由了。(然而)人们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自由,所以要唤醒他们把自由收回来是困难的。他们甘愿供人驱使,好像他们不是丧失了自由,而是赢得了奴役。“

  拉波埃西断言——

  ”暴君没有爱过,而且也不会爱任何人。友谊是一种神圣的感情。只有正派人才能建立友谊,也只有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友谊才会发展。

  “让我们行事善良吧,不论是为了我们的良心,不论是为了对美德的热爱。我深信,在上帝看来,没有比暴政更可恶的东西了。上帝会在来世单独给暴君和他们的走狗准备下特殊的惩罚。”

  读拉波埃西此文,想它对托尔斯泰的震动,便觉我们与先哲之间心曲相通。从辅成先生不及一年,渐渐明白,我们其实从来没受过教育,只听过宣传,便把那些欺人的大字眼当作了人生指南。我们……很容易被人鼓动起来去作伤天害理的事情。……由仇恨浇灌的心田最适合生长致命的毒芹,只有自由与博爱的乳汁才能养育高贵的人格与优雅的心灵。我写信给先生谈我的心得,先生回信说:“做奴隶不可怕,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沦为奴隶的情况时常会有,但记住不要自愿做奴隶。读书思考就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沦为奴隶而不知。”九一年先生在印度寄文章给我说:“过去我们对这个世界没有好好地爱它,让它少受阴影的干扰,有负于它。更令人痛心的是,我们竟然也随着阴影活动,作了它的顺民、奴隶、帮凶,有时还和他们一起,觉得自己了不起,自鸣得意,真是可怜可悯,又可耻!”

  (六)

  1.(六十年代)先生编《文艺复兴至十九世纪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关于人性论人道主义言论集》,……读几段,爱不释手,先生见我喜爱,说这里还存一部,送给你吧。这是先生送我的第一本书,却是影响了我一生的书。后来我知道,它影响了一批有志于学的青年学子。天予就曾对我说过,先生编的这本书让他都翻烂了。授书时,先生告诉我,皮科《论人的尊严》是文艺复兴初扬时的重要文献,是人道反抗神道的宣言。

  2.爱拉斯谟的思想在人文主义兴起中意义非凡。(他的)《愚人颂》是一部需要反复读的书。他借愚妇之口对社会的讽刺批判拿到现在来看都不过时。

  文艺复兴时代诸贤人中,爱拉斯谟最近苏格拉底。

  3.《愚人颂》三大主旨:立身人道,宣扬宽容,批判专制。

  立身人道就是相信人性都是共同的,在共同人性之下,冲突都可以通过对话、妥协来解决,不象路德那种宗教极端分子,凡事非拼个死活。这就必须学会宽容。要争取宽容的环境,就非反抗专利暴政不可,因为专制暴政是人性和宽容的死敌。

  爱拉斯谟借愚妇之口说,那些道貌岸然、反对别人感官享乐的人,只是为了自己“独占快乐”,又痛斥那些不贤明的王者是“可怕的扫帚星”。还借愚妇之口大赞“无知”,说那些自以为是的极端分子,“本来自己是头驴,却以为自己是雄狮”。

  (七)

  1.读哲学一定要考虑伦理学问题,道德哲学是极要紧的。

  《尼克马可伦理学》是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后世治伦理学的人所讨论的各种问题,在这书中都有论述。

  2.翻出一页与先生的对话记录。……残简中记着如下对话——

  问:求善难道没有现世意义吗?

  答:亚氏[6]以为幸福即是善的尘世报答。

  问:但又何谓幸福呢?它难道不是一种心理感觉吗?

  答:幸福当然是一种心理感觉,但是一种有伦理意义的心理感觉。

  问:既是心理感觉,那就无统一标准,而善在伦理学中是有特指的,此两者如何交汇?

  答:那就需要确定幸福的含义,幸福的层次,一、心理上的愉悦、快乐,二、崇高感,三、美感。亚氏的层次,一、动物性,植物,是基础,二、理性独为人类的特性,无理性即无道德。

  ……

  先生还说道,最高幸福不是道德状态,而是智慧的工作。直觉是最高机能,所觉皆崇高事物,故此得之乐为真乐。

  3.我读了一辈子康德的伦理学,精义是什么?是“批判精神”,其实批判精神只是康德哲学的工具,康德哲学的中心是“人是目的”。评判一个国家、政府好不好,就要看它是否把人当做目的。凡讲基本人权,讲人性的政府,即使有点错误,也可以挽救;而凡是无视人权,挑动人的仇恨,残害人的精神活动的政府,即使它做了一两件留名历史的大事,也仍然是坏政府。

  4.六二年,我说,人道主义是反神道的,有进步意义。政府讲人道主义,可以提高它的国际地位。人道主义同中国传统也不矛盾。孔夫子一部《论语》,其中仅“仁”一字而已。现在想想,真是太天真了。现政权的实质是政教合一,其中心意识是神道,而神道离兽道又仅一步之遥。学运前,我正读《布鲁诺传》,学运后似乎更解其中深意。……党的意识形态中有自己的圣经,有最高解释权,有异端裁判,只是党的圣经和教会不一样。教会只有一部圣经,党的圣经却总是和最高统治者的名字联在一起。

  5.一九三八年,先生写《中国文化对目前困难之适应》,其中说道——

  “仅仅是生命(或生存)与财产,并不能构成神圣的人权。其必须以人格为根基,始能使人权成为不可侵犯的东西。须知动物也有生命,有生存,但不能因此作为权利。仅有经济关系,仅有私产亦不能成为权利。经济,必须是有人格的人为其理想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始有价值的意义,亦因而是不可侵犯的权利。”

  6.展望中国伦理学建设前景,先生语重心长,指出——

  “我以为廿一世纪的新伦理学,首先不是把仁或爱(或利他、自我牺牲等等)讲清楚,而是要先把公正或义(或正义、公道等)讲清楚。……爱而不公正比没有爱更可怕、可恨。”

  先生又提出“人民伦理学”,为那些被权势集团欺压凌辱的细民呼喊:

  “伦理学就是研究人民平时过的道德生活,他们当然既能爱‘好’,也能恨‘恶’,而道德生活就是靠爱与恨两个经验的积累,构成他们的性格与人格。而我们的民族精神,也要靠这些诚诚恳恳过生活,尽神圣义务的人去维持。人民伦理学是非常朴素但又非常扎实的东西,也是十分广大十分深远的东西。既不以甘言媚世,也不对权势者奉承。它只是如劳动者的手足,一步一脚印地耕耘。”

  7.先生的房间仍是(七十年代的)老样子,那张老书桌忠实地陪伴先生阅尽岁月沧桑。屋内多摆了一张躺椅,愈显局促。……书房门上挂着先生手泽,为文天祥在元兵狱中所作: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

  唯其义尽,所以仁至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

  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先生在旁注道:

  为国尽忠,乃义之尽也

  为民族尽孝,乃仁之至也

  (八)

  1.我希望人类终有一股正气来让人类能安静生活下去,可能这也只是希望,但比较合理一点,也许是可能的。狂风暴雨之后,将有晴朗的一天,这大约是气象学上的规律。我们过去已经等候久了,可能还要等候。今年我给朋友的贺年片上都写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7]的话,看来天总是要明的。

  2.先生曾在(他)《论人和人的解放》一书后记中写道——

  “我佩服古往今来站在人民一边,捍卫人民的权利与人格的有良心的志士们的气节与灵魂。我手中只有半支白粉笔和一支破笔,但还想用它来响应这些古今中外贤哲们的智慧与勇敢。”

  3.先生总结好友许思园先生[8]的一生,说——

  “他在特有的孤恃外,更有他特有的天真,使人觉得这个世界究竟还有一些在天空下独往独来的人,令孤独的人不觉得孤独。他好似月夜里一颗孤星,并不被睡着的人看见,但却为那些整夜不能入睡的人,忽然从床上透过明窗发现--它的光是何等清明。它的面目是何等安详而令人遐想!人为什么非在烈日阳光下、鸟语花香中生存,否则便不算生活呢?为什么在半夜里、天黑中寂静地蹒跚而行,就不算是一种良好生活呢?”

  这段话再恰当不过地描述了先生的一生所求。

  4.“四十年了,中国读书人吃尽苦头,前三十年是唾面自干,自我羞辱。后十年开始想作出点人样子来,给斯文挣回面子。现在是官逼民反。我活不了几年了,再不能任人家拎着脖子耍来耍去了。”

  5.那一段时间[9],先生郁闷,书桌上放着《剑南诗稿》,还常常集放翁句,约有十几首,多是愤懑伤时、悲凉沉郁之作。怕先生郁闷伤身,便劝他多读陶、苏,可以任性散心,怡情养年。但先生笑笑说,其实陶苏也是一肚子的不合时宜。放翁是一奇人,既有“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10]的雄阔,又有“卧读陶诗未终卷,又乘微雨去锄瓜”[11]的怡淡。古人的心性真是伟大卓绝。

  先生曾手书陆游诗一页授我,中有一联“独吟古调遣谁听?聊与梅花分夜永”。反复吟咏,能听到先生孤寂凄迷心声。

  6.不久[12]先生从印度(讲学地)寄来文稿《人间野语》,劈头就问,这个世界可爱吗?你真的爱过它吗?

  先生分析道——

  “在这个世界上,偏有一些人,不肯进步向上,他们不做人事,偏做鬼事,……老百姓称之为魔鬼。既是魔鬼当然不认为这个世界是可爱的了。我们受这些魔鬼的欺骗太多了,够久了。……他们的权力让我们的天真丧失,本性丧失,这还不算,甚至还要我们不能不同他们一起,在这个世界共同做阴暗的工作。我们耗尽了心血,做了违心的事,有时对魔鬼还感谢不已。这真是人生最大的悲剧。

  但这世界终究是可爱的,因为有这样一些人,仍然若隐若现地留存人间--不,也许更象夜间皓月,照耀着人间,不与热烈的阳光争胜,却静静地冷眼看世界。人在烈日刺激下,总是不敢抬头看一看太阳,只能低头看着地上的影子。但一到夜间,推开窗户,或独立窗前,便可放开眼目看月亮,看星星了,这是面对面的欣赏,面对面的倾吐,何等畅快啊!”

  7.先生撰文《怕火炼必非真金》,厉声问道,“到底有没有真正人民的宪法?是否确实是人民自己定的,或者只是一党一派假借人民的名义定的?……人民!人民!天下不知有多少罪恶,假借你的名字以行!”

  (九)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给先生打电话恭贺新禧。先生说,“现在中国的问题是大人物只关心自己的小事情,而小人物的大事情却没人管。”先生特地解释说,“大人物的小事情就是升官、出国、挣钱、安置子女。大人物做起这些小事情来卑鄙得很。小人物的大事情是生老病死,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社会没有公义啊!”先生又说,“大人物可要注意了,小人物的大事情办不好,大人物的小事情也会出麻烦。一个社会没有正义,必定要出问题,人类几千年历史就是这样走下来的。”

  先生又讲起国内学术腐败问题,说,“已成痼疾,从前为士林不耻之事,而今竟成通则。士无廉耻,国无希望啊!”先生最后感叹说,“过年我九十八岁了,还想去看你们啊,就是不知航空公司肯不肯卖票给我这个‘九八病叟’啊。”说道“病叟”两字,先生大笑起来。在先生的朗声大笑中,我却不由泪水涌出。怕先生察觉,匆匆挂断电话。

  呆呆坐着,许久,许久……天渐渐暗了,几点细雪飘落。先生言犹在耳,透骨的悲凉弥漫开来。寂静中,仿佛在教室里,先生刚擦完黑板,回身转向我们,飞舞的粉尘在阳光的裹挟下变得金灿灿的,罩在先生身上,先生的身影模糊了,象峨眉金顶上隐现的佛光。而耳边的声音却有着川腔:“巴门尼德说,‘存在是一’”[13]。

  (十)

  五月二十二日,……先生血压陡降,在医生(忙乱抢救)最后挪动头部时,突然闭目辞世。先生平静而绝然地走了,始终保持着哲人的尊严。

  八月返京,往朗润园先生故居,已是人去屋空,只剩先生翻过的那些书卷默默地看着我。

  事毕览观五台,寻古刹清凉。……清凉寺中庭有巨石如船,名“清凉石”,纵横十余尺,高丈余,重数十吨。石身苔藻斑驳,遍体纹理飞动,隐然有灵气,似远古高士化身。其沉稳坚厚,古意萧远,寂然独在,不正如辅成先生吗?先生远行已近百日,谁知其所终极?依先生心性,必会寻此清幽之地以避嚣尘,托体崇山而岿然静卧。有天风流荡,万籁谐响,巨木俯仰,群鹤环翔,又有幽泉濯之,云霞蔚之,丰草绣其锦缛,冷梅献其芳馥,伴朝暾夕曛,夜月晓星,闻晨钟暮鼓、梵呗法音。于千山万壑中得大自在,历万世而不坠,同日月而永光。

  呜呼先生!呜呼先生!




【作者简介】
张思之(1927年11月-),中国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注释】
[1]摘录未按原作顺序、体例。凡辅成先生的言、文都不用括号。抄录所置段落、编号,与原作无涉。
[2]问题是:“结合列宁在《唯批》中的观点,康德的物自体(应当)就有存在的理由。对否?”
[3]参见注14
[4]均参见(一)内之2、3两段抄录
[5]均参见(一)内之2、3两段抄录
[6]即亚里斯多德
[7]原句引自刘孝标《辩命篇》
[8]许先生是大哲学家。著有《相对论驳议》、《与爱因斯坦讨论的两个问题》等名篇,深得爱因斯坦赞许,二人相见甚欢。留学归国,任教几所名校。1957年被毛氏打成“右派”,从此再无成就。1974年英年早逝,令人不胜惋惜!许先生与周先生相知极深。
[9]应为1989年。
[10]陆诗《书愤》。全文如下:“早岁那知世事艰,中原北望气如山。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出师》一表真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按:钱钟书先生注:“伯仲间”用杜甫《咏怀古迹》句,称赞诸葛:“伯仲之间见伊吕”。
[11]陆诗《小园》之一:“小园烟草接邻家,桑柘阴阴一径斜。卧读陶诗未终卷,又乘微雨去锄瓜。”
[12]应为1992年元月。
[13]巴门尼德(Parmenides),出身贵族,生卒年月不详,但长于苏格拉底。他的学说主要表现在他留下的残篇《论自然》一书中。据希腊哲学史的记载,“他接受了克塞诺芬尼的一神论中的唯一的、永恒的、不动不变的、绝对的观念,进一步提出了关于‘存在’的学说,真正确立起爱丽亚学派的理论。”
巴氏认为,“真理和通向真理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承认唯一真实的乃是永恒不动变的‘存在’。”巴氏认为,“存在是存在的,是不可能不存在的(这是真理之路);或者,存在是不存在的,非存在必然存在(这是意见之路)。”巴氏认为“区分存在与非存在是最重要、最具决定性的”。巴氏认为,“存在是连续的‘一’,唯一无二,没有任何虚空,不可分割。”
以上所注均请参阅《古希腊哲学》:“巴门尼德的存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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