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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子中“律师会见”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2-06-20    作者:陈国平律师

问:关于律师会见,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答: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因此,委托专业的刑辩律师进行有效会见,为其提供程序性法律帮助和实体性法律咨询,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问:律师会见有哪些作用?
答:律师会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会见,我们的律师可以进一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相关事实,以便于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
二、我们的律师会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被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通过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对面交流,寻求任何可能会被忽略的蛛丝马迹,所谓“细节决定成败”,我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
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切实保障被告人在人身自由被限制后的合法权益,并安抚、稳定被告人的恐慌心理。
四、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是不能与其见面的;通过会见,我们可以带来家属的关切,安抚被告人,也可以告知被告人的近况,在家属和被告之间起到桥梁作用。
只有找到专业、资深的刑辩律师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真正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并以此为据来进行辩护。

问:您应该怎样委托律师会见?
答:您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都可以委托您信任的专业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杭州陈国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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