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助理执业登记(深圳)
发布日期:2008-06-2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内 容 |
为在深圳执业的房地产估价师助理办理备案登记。 |
法律依据 |
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2、《关于利用数字认证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的通知》。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在深圳市执业并通过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组织的房地产估价师助理上岗培训考核。 |
申请材料 |
1、《深圳市房地产估价师助理执业登记申请表》; 2、二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二张;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执业证明。 |
从互联网下载(网址//www.szhome.com/new/popup/2007/5/270530/1.doc)。 | |
申请受理机关 |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决定机关 |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程 序 |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办理→领取《深圳市不动产估价人员执业登记牌》。 |
时 限 |
1个月。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人员执业登记牌》,有效期1年。 |
法律效力 |
公示。 |
收 费 | 《深圳市不动产估价人员执业登记牌》制作费20元。 |
年审或年检 | 有。每年5-6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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