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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双倍返还?

发布日期:2012-11-29    作者:许正文律师

在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或双倍返还?
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往签订商品房销售认购书、意向书。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的同时往往要求购房人交付购房定金。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双方因未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如何处理呢?
西安专业房产律师许正文解析:开发商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的,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如果因为购房者的原因,购房者不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开发商拒绝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的,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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