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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积金相关

发布日期:2013-07-11    作者:张立娟律师

公司公积金相关
1公司公积金概念 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附加资本或准备金。指公司为了扩大经营,或为了弥补意外亏损,或为了巩固公司的财政基础,作为股东原始投入资金的补充,将本期净收益的一部分甚至全部留存下来,从而形成公司的留存收入。

2公司公积金的类型及相关规定 公司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

2.1法定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年终结算时,对上年的税后利润在分配前,扣除不少于10%的部分作公积金,用于弥补经营亏损和发展的准备金。
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由此可见,公积金是为了防范经营亏损风险和为公司发展准备财力,公司法以强制性规定要求公司将盈利的一部分作公积金,正是为了保证公司的财力储备。

2.2任意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是指公司的上年税后利润在扣除不少于10%利润额的法定公积金后,或者法定公积金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再增加时,由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再从利润中扣除若干份额作为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与注册资本的比例没有限制,完全由公司权力机构根据发展需要扣除。
因为公积金是公司为弥补亏损和发展所作的储备金,储备金的多少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法不予干涉,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
注:法定公益金
《公司法》(2004年修正)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注:《公司法》(2005年修正)修改后,法定公益金已经取消,改为任意公积金的内容
《公司法》(2005年修正)167条第3款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注: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是会计准则里的表述,会计准则规定,公积金包括两项: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简单理解应为《公司法》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概念;资本公积,科目核算明细为“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

2.3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是指由投资者或其他人(或单位)投入,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但不构成实收资本的那部分资本或者资产。即资本公积金从形成来源看是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额中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或者其他人(或单位)投入的不形成实收资本的资产的转化形式,它不是由企业实现的净利润转化而来,本质上属于资本的范畴。
   
2.4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八条 【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积金的用途及限制】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公积金的用途 公积金是公司的风险资本金,也是公司发展的储备金,其性质属于资本金,所以,其用途只能用于公司不能作为红利分发给股东。《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的公积金(除资本公积外)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直接弥补亏损。可以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在公积金的使用上,主要是转作新增资本和弥补公司亏损,另外,公司发行新股时,可用公积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扩充资金,根据股东原持股比例增加股东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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