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某地区法院要求财产保全中被申请人必须以现金担保才能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合法

发布日期:2013-10-06    作者:110网律师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本人作为被告(车主)的委托代理人 由于原告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告价值为*元的财产,法院依法扣押了被告的肇事车辆。在诉讼中,被告拟提供车辆作担保以解除上述查封措施。然而该法院却要求被告只能提供现金并需征得原告同意方可解封。 对该法院的作法,本人认为是缺乏依据,并与我囯民诉法的规定相抵触,我囯现行民诉法明确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的应当解封。该规定并没明确限于现金担保,并且采用了“应当”一词,在被申请人提供足额担保后,无需征得原告的同意,法院应在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和解封申请后依法解封查封措施。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8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