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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住所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4-01-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司住所的规定  公司是,应当有住所,从法律上确定公司住所,主 要意义在于:
第一,可以据以确定诉讼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提起民事诉讼,由被诉单位所在地人院管辖。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以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归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可以据以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应直接送交受送达人。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对公司来说,无论是直接送达还是邮寄送达,均以公司住所地为受送达处 所。
第三,可以据以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按照民法通则的规 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 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对公司来说,其履行所在地应为其住所地。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为住所。所以,本法进一步明确,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 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不同于公司的一般生产经营场所,公 司住所只有一个,而生产经营场所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地 点,比如,营业场所,生产车间,销售网点等都包括在内, 可以有多个。 公司住所依法确定后,不得任意变更。如果需要变动, 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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