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老板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发布日期:2014-04-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问:
我因在理发时与老板产生了口角,老板强行将我的头发全部剃光,我是一名青年教师,这对我的形象和心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现在只好每天戴着帽子给学生上课。后与理发店的老板交涉了许久,理发店的老板均不予理睬。现在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情,请问理发店老板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答: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其本质是故意致使他人的生理健康遭受伤害。根据我国刑法第95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破坏他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如砍掉他人的手指等;二是虽然不破坏身体组织的完整性,但使身体某一器官机能受到损害或者丧失,如视力、听力降低或者丧失等。因此,虽然毛发是身体的组成部分,强行剔除毛发可能对他人的心理、精神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强行剔除他人毛发的行为不能视为伤害,因为这不是对身体器官机能健康的损害,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可以构成其他的罪名,如侮辱罪。所以,你可以以侮辱罪向法院起诉理发店的老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