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辩护成功
发布日期:2014-05-14 作者:110网律师
魏某某因伙同他人犯敲诈勒索、抢劫罪,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魏某某被列为起诉书中第一被告人。
林增祥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认为,魏某某是以为他人讨还欠款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的,其对于欠款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并未全部知情,不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且受害人与本案另一被告人同居并致其怀孕,无论在道义上和法律上均负有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将本案各被告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调整,将原起诉书列为第一被告的魏某某列为判决书的第二被告,承担了相对较轻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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