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广告牌收益归谁所有?
发布日期:2014-08-15 作者:顾振兴律师
广告牌上天天都有广告,肯定会给钱,但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
楼顶打广告肯定要交钱,收益就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但是业主们从不知道所得收益用在何处。
许多小区的楼顶上都竖立着广告牌,各式各样,五彩斑斓。据了解,住宅小区楼顶上竖立的广告牌绝大部分是被广告公司买下,由开发商或者物管公司收费。大多数业主都不清楚该项收益的去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76条第7款: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由业主共同决定。
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应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在其购房价款中已包括公共建筑的分摊价款,那么购房人应是公共建筑的产权共有人。住宅的楼顶作为该楼房的公共建筑部分,其产权应属于该楼房的各产权人。那么,开发商在楼顶上搭建广告牌,开发商或者物管就需要征求全体同意后才可以进行。经营所得利益,应与全体业主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相关法律问题
- 楼顶做广告如何分配收益 0个回答0
- 广告牌五米高在楼顶影响对面楼采光 4个回答0
- 本公司于08年租用一场地建造广告牌,合同签订2年,到期广告牌归本公 0个回答10
- 五楼楼顶需要维修时楼下的所有住户是否要平摊维修费 1个回答0
- 我家在6楼最顶层的住户,请问天台权是归我所有吗?天台楼顶有漏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丈夫私自转钱给第三者,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判决全部返还
- 以合同相对性成功抗辩合伙合同违约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
- 婚前安置房的赠予能否撤销?
- 认证机构回复的电子邮件,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本诉和反诉均获得胜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 买了私教课程不想继续上了,能否要求经营者将剩余课程费用全部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