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苏XX离婚分割2000万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案
发布日期:2014-10-13 作者:郑爱利团队律师
在调查后,了解到夫妻共同财产,其中(1)位于北京市XX路X号XXX房产一套(价值XXX万元,)、(2)XXX地下车库一个(价值XX万元,)、(3)位于XX市XX镇XXX林权(价值XX万元,林权证号:XX林证字【XX】第XX号)、(4)京ACXX小车一辆(价值XX万元),归原告所有;(5)位于XX市XX小区XX号店面一间(价值XX万元,房产证:XX字第XX号)、(6)位于XX市XX镇XX房产一套(价值XX万元)、(7)京AXX宝马轿车(价值XX万元(9)京CXX越野车(价值XX万元)归被告所有。(以上财产总价值人民币2000万元)
【调解结案】因本案案情复杂,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金额巨大,郑爱丽律师带领律师团队,通过详细的分析案情和准备诉讼方案,多方调查被被告隐瞒的财产,调查取得被告多处财产信息。在举证阶段,向法院增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并申请法院申请笔迹鉴定、评估、调查取证。
本案在郑爱丽律师努力及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与被告离婚,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X万元,原告顺利取得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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