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发布日期:2016-07-29 作者:110网律师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相关法律问题
- 在房产遗赠公证书上这么写的:申请人XXX的法定代理人具有民事权利能 7个回答0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兄弟姐妹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取代父母成为当事人的 6个回答0
- 继承人曾经曾经同意放弃继承权,有书面字据,但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无 4个回答0
- 口头承诺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有很多人可以证明,这样的行为具有法 3个回答0
- 只是口头委托,没有书面委托书,代理房主签了售房协议,该合同有效吗 1个回答2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如何区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和劳务合同纠纷
- 什么是借用资质和违法分包?
- 施工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不属于当事人不可预见的情形
- 新公司法语境下如何依法治理公司
- 代书遗嘱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具体原因
- 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不包括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
- 以工程审计没有完毕为由驳回实际施工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
- 总公司为被执行人时,能否执行其分公司的财产?
- 实际施工人的证明问题
- 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小明抚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 与劳务、承揽、装修工程、农村建房的区分
- 建设工程利息的计算标准
- 离婚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处理
- 套取贷款转借他人图谋“钱生钱” ,借款合同无效
- 建设工程领域中的几种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