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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范围及解决途径 

发布日期:2016-08-19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争议的范围及解决途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并不是所有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呢?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聘用制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聘用制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以上六种情况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发生劳动争议该如何解决呢?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对劳动争议的范围和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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