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
发布日期:2009-02-25 作者:110网律师
现实生活中,出于种种原因,有时父母将所购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该行为损害了第三人(如债权人等)的利益,那么作为第三人则可以对此提出异议,认定该子女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权人。因为,未成年子女是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其对于房屋这样的重大财物的接受或购置、处分,必须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其父母进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出于种种原因,意图将所购房屋转移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是自己与自己进行的民事行为,因而是无效的。而且,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没有自己的收入,也不可能用自有资金来购买房屋。如果认定这种擅自转移财产行为的效力,既不利于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也容易带来其他负面影响
相关法律问题
- 能否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房屋所有权人? 7个回答0
- 婚后女方父母赠与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4个回答0
- 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业权人有关问题 0个回答0
- 有偿使用建设用地使用证缴费手册能否认定房屋所有权和地基使用权 0个回答0
- 父母离异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离 2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