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查看资料

徐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发布日期:2017-02-26    作者:柴海艳律师
公诉机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女,日出生,住辽宁省庄河市。
曾因盗窃于2015年9月17日经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决定被行政拘留五日;又因殴打他人于2016年8月3日经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决定被行政拘留二日。
现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6年8月25日经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决定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经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于同日由该分局执行,被依法逮捕。
现羁押于大连市看守所。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沙检诉刑诉(20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犯盗窃罪,于2016年12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于当日立案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6年12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盈、被告人徐琴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至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西安路107号先后盗窃4次,赃物共价值人民币2818元:
被告人徐2015年9月15日3时许,至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地铁站工地,趁人不备,盗窃被害单位辽宁沅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放在此处的镀锌铁管14根,赃物价值人民币448元。
被告人徐2016年4月18日、4月19日4时许,至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107号长兴市场一楼,趁人不备,2次盗窃被害人刘某某存放在此处的喷塑铁板共计66张,赃物价值人民币2370元。
被告人徐2016年4月20日凌晨,至上述同一地点,趁人不备,在盗窃被害人刘某某存放在此处的盖板4块、电缆桥架2个时,因被人发现而未得逞。
案发后,上述赃物已被扣押并返还被害单位及被害人。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刘某某的陈述、证人王某某、姜某某等人的证言、指认犯罪现场及赃物照片、扣押及发还物品清单、价格鉴定结论书、情况说明、辨认笔录、光盘、案件来源、抓捕经过、被告人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
对被告人应予刑罚处罚。
被告人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有劣迹,被动全部返赃,部分犯罪系未遂,以上情节在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
综上所述,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19日止。
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审判员于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万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兵民律师
天津河西区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