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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最新10大保险理赔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17-04-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相信没有人希望买了保险后理赔,但是真正需要理赔时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拖延了时间,甚至理赔不了,所以了解如何理赔是很重要的。
    下面把常见的理赔问题列一下,有问题就对号入座,还有更多问题就留言。Ps以下以中国人寿为例。

    1、发生保险事故后,报案内容一般有哪些?
    答:1.出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
    2.出险时间
    3.出险地点、就诊医院
    4.出险的简要经过和结果(门诊?住院?死亡?)、医学诊断
    5.出险人所持有保单的险种、保单号等
    6.出险人本人或其家庭联系电话
    7.报案人姓名以及与出险人的关系

    2、发生保险事故后可采用的报案方式及报案人?
    答:报案人可采取:1.亲自到保险公司报案;2.电话报案 通过保险公司咨询电话报案。
    报案人可以是: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或其亲属;2.代理人;3.当事人所在单位;4.其他受委托人。

    3、报案是否等于“保险索赔”的开始?
    答:不等于。报案只是“客户”应尽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接到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受理并予以立案,“保险索赔”才真正开始。即客户提交完整索赔资料,公司“立案”才是“保险索赔”的开始。

    4、申请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答:不同的险种,在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是不完全一样的。
一般来说,理赔时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申请书》填写指南, 《理赔申请书》填写示范)、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委托书》填写示范)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申    请寿险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此点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等。
    申请短期险死亡理赔申请时,需提供: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尸体检验报告或判决书及殡葬部门火化证明。如为疾病死亡,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如为意外死亡,还需提供意外伤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证明、刑事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者要出具住院病人明细结账清单)、转院证明。如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检查报告。

    5、车险理赔的流程?
    答:所有的保险公司都要求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有定损人员到现场进行定损,判断你的出险情况是否与你说的相符,如果真实,就会认可你所说的。车出险后不推荐移动车辆位置,有时候可能影响定损。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一般是: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实;
    定损: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店、定损中心去定损;
    核价: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后期核定损失,看实际修理或更换配件的价格是否合理;
    核损:根据查勘、核价给出损失综合定论;
    核赔:通过以上环节后,提供相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索赔申请书、交警证明等)拿到保险公司柜面。核赔再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如果证件有效,事故真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到核赔环节就可以结案了;
    支付:结案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了。

    6、如何提高理赔的效率?
    答:为了避免理赔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纠葛,提高理赔效率,建议做好以下几点的准备:
    (一)随车携带机动车辆《三证一单》的清晰复印件、即车主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大单;
    (二)出险及时报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时需要提供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基本情况;
    (三)临时牌照车辆一般只办理了短期交强保险,且有规定路线和时间,在规定以外的路线和时间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
    (四)车辆异地出险时,及时报保险公司,由出险地定损人员进行代查勘定损。赔付费用一般按出险地的行业标准估价,若有局部损坏回到投保地才发现的,这部分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可补定损赔偿。
    (五)被保险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厂办理赔,或将事故赔偿费直接划给修理厂的,应亲自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每次修理时,与修理厂签订质量合同,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被保险人做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能够证明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资料;若保险合同任何一方对残疾程度的认定有异议,则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出具资料或进行司法鉴定。

    8、非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如何申请理赔?
    答:投保保险公司医疗费用报销型或津贴型险种的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因急性病,在非合同约定医疗机构治疗的,在申请理赔时,除提供正常理赔资料外,还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被保险人在非指定医院住院的原因)。

    9、保险金领取时什么人可以作为领款人?
    答:领款人可以为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或投保人。
    1、被保险人身故的,领款人为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所有受益人依法丧失、放弃受益权或保险合同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如“法定”)的,应由被保险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作为领款人;对领款人身份及领取金额有争议的,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或由法院确定保险金领款人及份额;
    2、如保险事故为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意外或疾病住院或重大疾病,则领款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如领款事项为退还保费、现金价值、未满期保费、预交保费,则领款人为投保人;
    4、为了保障上述领款人的权利和保险金的安全,一般情况要求领款人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如果领款人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如果上述领款人不能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需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

    10、什么叫免赔额,为什么要规定免赔额?
    答: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 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个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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