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程序法 >> 查看资料

 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日期:2017-05-04    作者:蒋艳超律师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所住地: 电话:
  被执行人:所住地:电话: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一案,经***市***法院作出(***)***民初字第***号民事***书,现被执行人拒不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
  1、请求贵院执行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抚养费,共计***个月***元。
  2、被执行人支付本案执行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年***月经贵院判决离婚,离婚后被申请人从未按生效判决付给申请人一分抚养费,申请人多次索要无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如下:*******
  此致 敬礼
  执行申请人:
  委托人:***年***月***日
  抚养费相关知识
  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刘永军律师
山西太原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29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