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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6-27    作者:李丹律师
在办理结婚证之前,男女双方结婚要符合《婚姻法》的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小于22岁,女不得小于20岁;
2、双方结婚是自愿的;
3、没有近亲关系和不能结婚的疾病。只有符合以上三条规定的,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
接下来就是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奏: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所在工作单位、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注: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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