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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恢复营业

发布日期:2017-09-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恢复营业 办理部门: 烟草专卖局
办理窗口: 政务中心61号窗口 联系电话: 85313360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表格: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申请表(个体) 模板下载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申请表(企业) 模板下载

申请材料: 3、发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个体)
6、发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第51号令)第50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8、21条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政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步: 对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依法说明理由。
第三步: 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批并确定审批意见。
第四步: 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通知申请人到申请人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政务中心窗口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对准予恢复营业的,发还原许可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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