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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布日期:2018-12-17    作者:张梅律师
首先,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有: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
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
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其次,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从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

1、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权人终止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
自然人之间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从最后一个自然人死亡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该软件首次发表之日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如果该软件自开发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予保护,换句话说,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从软件开发之日起,只保护五十年。

根据上述规定,跟软件相关的文档,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对方的行为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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