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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需缴纳哪些费用 如何计算

发布日期:2019-01-21    作者:杜红涛律师
导读: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房屋继承过户需缴纳哪些费用
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此,房屋继承过户最主要的费用就是公证费以及办理过程中的一些工本费、手续费。
如何计算
办理房屋继承涉及的税费有:
1.登记费:80元/套或80元~800元/宗
继承房屋为住宅的,由继承人按80元/套缴纳产权登记费;继承房屋为非住宅的,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平方米~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平方米~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2.手续费:1元/平方米
3.印花税:5元/证。
以上就是“房屋继承过户需缴纳哪些费用 如何计算”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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