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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01-24    作者:110网律师


遗嘱是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在继承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而订立的,当然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个人财产。由于很多人不清楚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与界限,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遗嘱中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上述问题在本文中做出了回答。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杨志峥律师提示,遗嘱中若处分了非个人财产的话,那么遗嘱中所做的此部分处分应当属于无效。由于我国民间家庭观念的特点,尤其的在老一辈的人心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知比较低。老人作为遗嘱人在订立遗产时,不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导致遗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我们代理的一起继承纠纷中,老人系再婚,想留下遗嘱将房子归儿子所有,找到律师作为见证人。律师根据老人家的实际情况,帮助老人理解财产的界限,按照法律规定替老人订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并作为见证人签字。
当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时,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样的若在法定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纠纷而诉至法院时,法院的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会在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界限内,因此需要做的就是首先区分出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建议当事人在订立遗嘱时,先咨询有关专业律师,避免因遗嘱无效造成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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