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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前妻与他人合谋虚构债务

发布日期:2019-04-03    作者:赵双剑律师
离婚诉讼中,不乏夫妻一方甚至双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通过诉讼来转移或获取更多的共同财产现象。
  刘某某与陈某原系夫妻。两人离婚后没多久,刘某某接到一份法院判决书,判决其偿还与前妻陈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陈某向张某借的180万元借款和利息。
  原来,刘陈二人离婚后,张某拿着由陈某署名的180万元借条,到法院起诉刘某某与陈某,称陈某在与刘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其借款180万元,要求已离婚的二人共同偿还借款。
  法庭审理期间,陈某对借钱一事没有异议,并与张某在法庭调解下,自愿达成给付张某180万本金及利息的协议。
  对法院经调解后做出的与前妻共同偿付债务判决,刘某某不服,随即到检察机关申诉。
  经检察机关查证,此案系陈某伙同其亲友张某,串通伪造借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虚假诉讼。
  【检察官解读】离婚诉讼中,不乏夫妻一方甚至双方虚构夫妻共同债务,通过诉讼来转移或获取更多的共同财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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